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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新華社電 遼寧本溪市“女能人”鄧潔為快速獲取非法利益,謊稱認識許多高校負責人、能幫助高考學生上大學,在短短5個月時間內收取考生家長共計50 .4萬元。本溪市中級法院3日發佈此案的終審判決書:鄧潔犯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10年,並處罰金8萬元。
  法院經審理查明,2008年5月至10月間,時年46歲的鄧潔在明知自己無辦事能力的前提下,仍自我吹噓,稱“認識許多高校負責人”“有能力辦理孩子上大學的事”等,騙取朋友武某某的信任。此間,她以幫助他人上大學為由,通過武某某騙取兩名考生家長的錢款,共計50 .4萬元。大多錢款被其用於個人炒股。
  據悉,鄧潔獲得的錢數並不止50 .4萬元,所騙的考生家長共7人。但因幾名家長索要,在案發前由她本人或武某某已返還部分錢款,故被認定為詐騙數額的只有50 .4萬元,被認定的犯罪事實為兩起。
  法院認為,鄧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以幫助考生上大學為名詐騙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已經構成詐騙罪。鑒於公安機關已扣押部分贓款返還被害人,使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得以彌補,故可酌情從輕處罰,法院終審作出上述判決。
(原標題:詐騙高考學生家長“女能人”獲刑10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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