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社廣州11月4日電 (程景偉)廣州警方4日晚上稱,該市警方打掉一個前銀行工作人員以合伙經營“私募基金”可獲高額回報為幌子,實際非法吸收公眾存款7億餘元人民幣(下同)的特大犯罪團夥,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3名。
  9月25日,廣州天河警方接受害者報警後,迅速地控制位於廣州CBD的深圳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財務電腦。警方發現,該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,遂將當時在場所有員工帶回調查。
  經警方調查,2011年,原廣州市某銀行工作人員盧某(男,45歲,廣州市人,深圳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人、總經理)在深圳市註冊成立“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”。盧某先後代理髮行數個基金理財產品,並拉攏楊某(男,44歲,廣州市人,廣州分公司法人、財務總監)等一批原銀行工作人員到其麾下效力,其中不乏銀行原副行長、原高級客戶經理等資深金融理財人員。
  2013年,盧某獲悉某服務公司有融資需求,隨後與該服務公司約定,每筆由“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”借貸給該服務公司的款項可得到24%的年化收益,且每筆借款發生次日,某服務公司支付其中1/4的收益。
  盧某伙同楊某等人打造一個專門瞄向高端投資客戶錢包的“進取九號私募基金”項目,吹噓該項目有價值高達3億餘元的土地、物業作為抵押,同時許諾投資人每投資100萬元以上3-24個月可對應獲得6.5%-14%的年化收益。
  為募集更多的資金,該犯罪團夥不惜開出每筆2%-2.5%的高額提成,鼓動拉攏過來的原來在銀行等金融部門工作過的員工。盧某等人累計募集資金高達7億餘元,累計拉進來的投資人數多達270餘人。但在2014年9月,與盧某等人合作的某服務公司垮塌,總計虧空高達3.1億元投資款。(完)  (原標題:廣州警方破獲7億元特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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